胶东在线9月21日讯(通讯员 夏天棋)2017年,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山东省食药监管局以及外省食药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涉及烟台市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7批次,其中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5批次,山东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1批次,外省监督抽检不合格1批次。
对不合格食品,烟台市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不合格食品批次如下:
1、龙口市柏阳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豆速溶粉,生产日期:2016-09-21、规格:30克,抽样单编号:GC17370035677,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和霉菌项目不合格。
2、龙口市鼓浪屿食品饮料厂生产的1批次鼓浪屿饮用水,生产日期:2017-06-01、规格:18L/桶,抽样单编号:GC17370035725,经检验:耗氧量项目不合格。
3、龙口市鑫源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冰棍棒冰,生产日期:2017-04-16 、规格:65克/块,抽样单编号:GC17370015467,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4、烟台市灵芝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然饮用水,生产日期:2017-05-16 、规格:350ml/瓶,抽样单编号:GC17370035745,经检验: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
5、栖霞市温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桃酥,生产日期:2017-05-25、规格: 500克/盒,抽样单编号:GC17370035682,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合格。
6、在2017年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莱州市福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肉干(五香味),生产日期:2017-05-20、规格:200克/袋,抽样单编号: SCSC17060405,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7、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监督抽检中发现,山东省金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干菜1批次,生产日期/批号20160606、规格135g/袋,商标--,经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