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向老板的爱女求爱无果后将其撞伤。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该男子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2余万元。

  据悉,该男子名为王志军,45岁,在一家肉夹馍店打工时看上了老板90后的女儿,随后便进行疯狂追求,一番纠缠无果,竟心生怨恨将其撞伤,致使受害人头部受伤,骨盆骨折,臀部严重碾伤,臀部皮肤及软组织缺失。案发后,王志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官提醒:对待感情问题一定要冷静、理智,求爱未果莫要冲动,更不可过于偏激,通过恐吓威胁、人身攻击等方式不仅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反而会让事情恶化,甚至触犯法律。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