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记者从枣庄市中交警大队获悉,近日,枣庄市市中区汽车总站西侧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公交车在右转弯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乘坐电动车的一名十岁女童死亡。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8月10日下午6点左右,从公交车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中,记者看到,该公交车在路面上自西向东行驶,一名身着红色上衣的妇女骑着一辆电动车在公交车右侧正常行驶。随后,公交车在十字路口停在右转车道上等候红灯,然而就在绿灯亮起时,意外发生了。公交车在右转弯时正巧将自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车碾入车轮。

  据公交车驾驶员回忆称,其开得是由枣庄至涧头的公交车,当时正常行驶在路上,前面是一辆11路公交车,在等待红灯后右转时,发生了车祸,“转弯一半时候,我就听见有声音,就把车刹住了,我一看车右前轮一个小女孩和电动车在下面,她母亲就在一边。”

  意识到发生事故后,公交车驾驶员赶紧停车并下车查看,而此时红衣妇女已起身,并疯狂拍打车门。

  据驾驶员称,被碾压后的小女孩脸色发白,流了不少的血,而红衣妇女是小女孩的妈妈,并没有受伤。“她(小女孩妈妈)当时就一直喊闺女闺女的,想把她拽起来。不敢拽,最后用千斤顶把车顶着,120来到把她救走的。”

  记者从现场照片看到,小女孩和电动车被死死的卡在了公交车前轮下方,公交车下还留有一道深深的刹车痕迹和小女孩的凉鞋。不幸的是,这位年仅十岁的小女孩最终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据枣庄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陈秋阳介绍,此次事故客车驾驶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这次事故当中,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无责任。

  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路面的情况是瞬息万变的,所以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出行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集中精力观察周围情况。非机动车在行驶时尽量远离大车,要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不要占用机动车道,以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