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8月28日讯(记者 高亚南)济南法院近期将对一大批查封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其中包括三箭银苑、百花等小区,户型齐全。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拍卖的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A楼25-B-2室,起拍价136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标的房屋所在小区毗邻民生大街,临近省城交通主干道顺河高架桥(上桥口),该区域内商场、银行遍布,是济南市著名CBD中心。标的房屋为钢混结构高层塔楼,设计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8层,2003年建成,一层九户,配有电梯三部、步梯一部。标的房屋建筑面积183.02㎡,房权证为中211351号,设计用途为住宅,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标的房屋位于25层,南朝向,日照、采光较好,通透性一般。标的房产设有抵押,存在租赁,租赁期限截至2024年4月26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拍卖的天桥区荷香村小区10号楼2-203房产,位于北园大街以南,生产路以西,道路等级较高,路况较好。周边有30路、66路等公交线路通行,交通较为便利。周围自然及人文环境质量较好,各类设施比较齐全,居住条件较好,居住社区成熟度高。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周边有医院、学校、超市、邮局、银行网点等配套设施。房屋建筑面积83.74平方米,建成年代1996年,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2层,设计用途为住宅。起拍价920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具体拍卖公告如下: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A楼25-B-2室(现房号三箭银苑A楼2503室)房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2日10时至2017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 sf.taobao.com/053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房屋为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A楼25-B-2室(现房号三箭银苑A楼2503室)

  起拍价:136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标的房屋所在小区毗邻民生大街,临近省城交通主干道顺河高架桥(上桥口),该区域内商场、银行遍布,是济南市著名CBD中心。标的房屋为钢混结构高层塔楼,设计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8层,2003年建成,一层九户,配有电梯三部、步梯一部。标的房屋建筑面积183.02㎡,房权证为中211351号,设计用途为住宅,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标的房屋位于25层,南朝向,日照、采光较好,通透性一般。标的房产设有抵押,存在租赁,租赁期限截至2024年4月26日。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于2017年8月30日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租赁,租赁期限为12年,租赁期自201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自行办理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燃气、物业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7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4)历执字第459号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A楼25-B-2室(现房号三箭银苑A楼2503室)拍卖余款”。

  户  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账  号:1100314000000004379

  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7664135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31-82691207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关于平阴县环秀小区50号楼301室房产的拍卖公告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关于平阴县环秀小区50号楼301室房产的拍卖公告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4日10时至2017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平阴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1/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83.o3thC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平阴县环秀小区50号楼301室房产1套。

  起拍价:9761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标的房产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东关街以南、文笔山路以西的环秀小区50号楼,2002年建成。房屋所有权人位宋俊忠,房屋设计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212.95平方米。房屋结构形式为混合,外立面装饰为水泥砂浆,楼道装修为石材地面、涂料墙面,集中供暖、供气为管道燃气,门禁系统为密码识别系统。所在楼层是第三层,通风采光较好,不临街。入户高级防盗门,室内瓷砖地面,乳胶漆墙面,塑钢窗,包门窗套,厨卫瓷砖地面,墙面瓷砖到顶。阳台塑钢窗,外封铁艺防盗网,瓷砖地面,墙面瓷砖到顶。标的物所在的环秀小区为平阴城区规模较大的居住社区之一,区域配套完善,居住社区成熟度较高,周边公共配套完善,有医院、学校、超市、邮局、银行网点等完善配套设施。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房产在过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买受人须承诺,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燃气、物业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18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11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6)鲁0124执1264号,环秀小区301室拍卖余款”。

  户  名:平阴县人民法院

  账  号:1174714000000001339

  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平阴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法院网拍员   0531-8785567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31-87856972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西三里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长清区水鸣街北开发公司二区3号楼2-302室房产的公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长清区水鸣街北开发公司二区3号楼2-302室房产的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7日上午10时起至2017年9月8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法院网址:sf.taobao.com/0531/02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长清区水鸣街北开发公司二区3号楼2-302室(房产证号:长006330,建筑面积:68.93平方米),住宅。

  起拍价:32.73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加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7日起至2017年9月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8月23日下午14时至15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

  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15日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3执1461号拍卖款”。

  1、户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济南市历城区农行山大北路支行

  账号:15132601040002004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1-8190519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另: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市中区十六里河镇东河村女儿楼3-301室房产(中027051)的公告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市中区十六里河镇东河村女儿楼3-301室房产(中027051)的公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7日10时至2017年9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spm=a213w.7398504.filter.1768.1ekaNa&location_code=370103&city=&province=&auction_start_seg=-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镇东河村女儿楼3-301室(中027051号),建筑面积:124.74平方米,评估总值1262369元,住宅。

  起拍价:807916.16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9月1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1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河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本标的物瑕疵说明:该房产建设用地为集体土地,有房产证、济南市历城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15日17时前缴纳至银行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03执恢100号市中区十六里河镇东河村女儿楼3-301室房产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03执恢100号市中区十六里河镇东河村女儿楼3-301室房产拍卖余款。”

  户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西市场支行

  账号:000000745004100000522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256719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1-8256702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拍卖天桥区荷香村小区10号楼2-203房产的公告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拍卖天桥区荷香村小区10号楼2-203房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7年9月9日11:00起至2017年9月10日11: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31/1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64.nyPPK9,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天桥区荷香村小区10号楼2-203房产,位于北园大街以南,生产路以西,道路等级较高,路况较好。周边有30路、66路等公交线路通行,交通较为便利。周围自然及人文环境质量较好,各类设施比较齐全,居住条件较好,居住社区成熟度高。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周边有医院、学校、超市、邮局、银行网点等配套设施。房屋建筑面积83.74平方米,建成年代1996年,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2层,设计用途为住宅。

  起拍价:920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本院已委托北京志成明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北京志成明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531-58197925(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悔拍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无租赁,有抵押。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燃气、物业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桥支行、账号: 376070100100090246010077)。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网络司法拍卖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北京志成明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31-58197925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31-8555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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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涂海燕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百花小区20号楼4-601、4-811两处房产的公告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涂海燕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百花小区20号楼4-601、4-811两处房产的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历城区百花小区20号楼4-601、4-811。房产证号:历城162324、历城162325;建筑面积:4-601面积175.18平方米,4-811面积12.03平方米。

  评估价:2322653元,起拍价:1858122元,保证金:3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亦不承担拍卖成交后的房屋腾交。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城西支行,账号:000000722004100000095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

  1、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是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做多退少补。

  3、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所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材料为准。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7、拍卖物为车辆的,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竞买人在淘宝网参加竞买法院拍卖本市号牌小轿车,并需要在本市办理转移登记的,应符合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车辆入户、转籍等手续的相关规定,方可报名参加法院在淘宝网进行的小客车司法拍卖。

  车辆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迁入规定,如竞买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50301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1-850301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被执行人张卫花名下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68号(永安大厦)706、707、708、709、710、711室商业用房的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0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张卫花名下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68号(永安大厦)706、707、708、709、710、711室商业用房。

  建筑面积分别为:60.78平方米、167.77平方米、198.93平方米、198.93平方米、172.21平方米、60.78平方米,共计859.40平方米。

  起拍价:700.83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标的物可能存在自建改动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城西支行,账号:000000722004100000095 )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50301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1-850301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西侧世纪财富中心AB座101室的公告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西侧世纪财富中心AB座101室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7年9月21日10:00起至2017年9月22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31/1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78.S0tA2S,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西侧世纪财富中心AB座101室,房屋所有权证号:济房权证高字第045033号,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13层,标的所在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389.44平方米,房屋配套设施齐全,建成年代为2006年。标的所在临天辰路,位于天辰路与舜华路交叉口向西路北,周边公共配套设施较多,附近有63、87、119路等多路公交车通过并设有站点,交通购物较为便利。

  该标的于2017年6月26日10:00-6月27日10:00由山东汇丰拍卖有限公司在济南法院拍卖网首次拍卖,确认流拍。本次为该标的第二次拍卖。

  起拍价:9350960元,保证金:1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本院已委托北京志成明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北京志成明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531-58197925(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该次拍卖流拍。

  3、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悔拍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因悔拍造成的损失,由悔拍人承担。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租赁。租赁期二十年,自2012年7月3日至2032年9月3日止,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入住事宜。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燃气、物业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兴业银行济南天桥支行、账号:37607010010009024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网络司法拍卖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北京志成明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31-58197925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31-85553732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田家庄东路7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6126号港基城市经典B区七号楼3-701室、3--104储藏室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7年9月21日10:00起至2017年9月22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3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85.o1VPtn,户名: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为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6126号港基城市经典B区七号楼3-701室、3--104储藏室。规划用途为住宅、储藏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份为2013年,房屋总层数为地上11层、地下2层,标的3-701位于第7层,建筑面积112.43平方米;标的3—104位于地下1层,建筑面积27.61平方米。(《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面积)配套设施齐全,利用维护状况良好。该标的所在地块土地使用年限为2010年9月30日至2080年9月2日。标的周边银行、教育、医疗设施完善,有K20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公共设施齐全,适合居住。(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731680元,保证金:14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本院已委托北京志成明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北京志成明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531-58197925(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该次拍卖流拍。

  3、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悔拍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因悔拍造成的损失,由悔拍人承担。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存在抵押。该标的评估价值为914600元,于2017年8月8日经山东华信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本次拍卖属第二次拍卖,为现状拍卖。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燃气、物业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情况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房产、入住事宜。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长清支行、账号:1175914000000019675)。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网络司法拍卖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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