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老赖却变着法地耍“心眼” ,让法院执行人员深感“头疼”。济南一位老赖赵某某因为拒不执行,被强制拘留。8月15日上午,赵某某马上就要被释放时,再次收到拘留证二进拘留所。

  申请执行人李先生是建筑机械租赁公司的。在2011年时,被执行人赵某某是包工头,因租赁李先生公司的建筑机械一共欠下33万多元,5年多来拒不还款。

  早在2012年,赵某某就因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被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判决支付原告李先生租赁费,然而赵某某拒不执行,还玩起了躲猫猫,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多次寻找赵某某未果。

  济南市天桥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员额法官齐栋表示:“判决生效以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逃避执行,隐匿行踪,经我们多次传唤均不到庭履行法律义务。于2017年8月1号凌晨,在被执行人的暂住处,将被执行人赵某某传唤到案,被执行人赵某某到案之后,仍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为此,法院依法对赵某某司法拘留15日。在赵某某被拘留期间,天桥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赵某某还有一处正在经营的小型企业,而赵某某一直隐瞒此事。为了防止赵某某出来后转移财产,15日上午就在赵某某被拘留时间到期,即将获得自由的时候,又给他下达了第二次拘留的通知。

  齐栋称:“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罚款或者拘留,根据这一法律事实,我院经研究决定之后,对执行人赵某某再次司法拘留15日。”

  被执行人赵某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懊悔,承诺等出来之后,对欠李先生的租赁费进行偿还。

  济南市天桥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员执行员董青称:“想偿还10万块钱,这是他本人说的,尽量借10万块钱,然后每个月打工偿还申请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