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8月9日讯(记者 张洪波 )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消息,2017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于8月9日公布。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cx.sdzk.cn/查询时间8月9日至18日每天7:00-21:00。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第公布。

  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

  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B;

  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C;

  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分修习成绩均达到毕业要求,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合格证》。

  其他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统考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可认定为具备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书》。

  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非文化类科目考核结果纳入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用于为学生出具转学、出国留学成绩证明,进行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向有关单位提供信息资料,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