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记满12分后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一老板担心自己过不了,竟让公司实习生去替考。结果,考试期间事情败露,两人均被刑事拘留。据了解,随着6月13日济南首次刑拘驾考作弊嫌疑人,这已经是当月第三起类似案件。

  6月21日上午,槐荫交警大队车管所驾考科目一考场内,参加完满分学习的驾驶人正带着证件资料陆续进入考场。小伙刘某像其他考生一样,大大方方向考官出示证件,准备入场答题。

  考官结果证件一看,小伙无论长相和年龄,都跟身份证上王某的明显不一致。经考官现场判断,小伙有替考嫌疑,随后将其带离考场。很快小伙便承认,他并未身份证上的王某,王某其实是他的老板。

  据悉,小伙是一家公司的新员工,还处在实习期。老板王某半年前因为酒驾被交警处理,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半年过后,老板王某到槐荫车管所报名,重新学习来了科目一。

  学习期间,王某每天还能按时出勤,不过因为担心自己理论考试考不到90分,便想找公司新来的实习生刘某替考。小伙刘某并未意识到替考的后果这么严重,便答应了这一要求。

  了解情况后,槐荫公安分局张庄派出所民警赶到,将小伙子带走,并传唤了其老板王某。由于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小伙和老板两人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槐荫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王向东透露,济南首次刑拘驾考作弊嫌疑人的案例发生在平阴,另外两起均发生在槐荫。从两起案件嫌疑人的供述来看,替考者虽然知道考试作弊不对,但对于是否触及刑事犯罪认识比较模糊,对于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明确。“一旦驾考科目一作弊,就意味着跟醉驾一样,终生带有刑事犯罪记录。”王向东说。

  来源: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