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7日讯 近日,市民孙女士向党报热线反映,她在一家名为伊美纹秀的美容店做完身体护理后,不仅未像店家承诺的那样“达到黑色素淡化的美体效果”,反而出现过敏和肤色不均现象,遂要求店家全额退款。然而,店家却表示在操作方面并无过错,仅同意退还部分款项。对此,工商部门曾介入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对此,法律人士建议消费者可前往医疗单位做鉴定,随后持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孙女士回忆说,2016年11月19日,她在市中区谷庄商业街35号对面伊美纹秀店铺对身体多处做了护理,花费3500元。事后,她出现过敏现象,护理后的皮肤并未达到店家承诺的黑色素淡化效果,反而肤色不均,影响美观。孙女士随后要求该店退款,但店家仅退了1500元,剩余2000元并未退还。
对此,该店一名姓孙的负责人回应时称“我们没有过错”,对孙女士皮肤过敏、肤色不均的情况也不知情,更不会退回剩余的2000元。由于协商不成,双方曾求助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建议店家向孙女士赔付200元损失费,但遭到孙女士拒绝。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孙女士在该店做护理时并未与店家签订合同,也没有其他书面证据,仅是口头承诺。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杨统河表示,纠纷双方应向工商部门申请仲裁,在仲裁无效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在类似事件中,如果有合同应当优先按照合同约定来划定双方过错。在这个事件中,由于双方未签订合同,则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医疗类事件相关法律来划定责任。此外,由于孙女士提到在接受护理后出现了副作用,为提供有效证据,应前往权威机构作出医疗鉴定。如果伤害较为严重,可同时要求赔偿。
来源: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