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儿子受尿毒症的折磨,靠透析维持生存。68岁的母亲王春芝(上图)想要捐肾救儿子,遗憾的是她和儿子血型不同,没有配型成功。 “别的尿毒症患者的家属可能跟我一样,想要捐献肾脏给亲人,却遇到无法成功配型的情况,我愿意把我的肾捐给这名患者,帮我儿子‘换’个肾。 ”昨天,莱西店埠镇中由格庄村农民王春芝说。

  昨天,记者来到王春芝的家时,已经68岁的她和丈夫刚从地里忙活回来。她的儿子李廷帅38岁,因患尿毒症,靠着每周三次的血液透析维持生存。“这些年,家里为了给我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李廷帅说,他找医生咨询过,治疗尿毒症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肾脏移植手术。 “医生说,手术总费用估计要40多万元。”李廷帅说,有很多好心人给他捐款,但只筹集到了4.2万元,缺口还很大。村里的爱心企业家也在想办法帮他筹集治疗费,帮这个家庭渡过难关。

  儿子患病8年多来,王春芝和丈夫一直想方设法帮着儿子养家,借钱帮儿子治病。为了彻底根治儿子的尿毒症,王春芝决定,捐献自己的肾去救儿子,但遗憾的是,王春芝和儿子没有配型成功,连捐献的机会都没有。家里其他人也都试过,但都没有配型成功。

  王春芝听说我市还有很多患者被尿毒症困扰着,等不到合适的肾源。她有一个想法,希望和这些尿毒症患者联系,如果恰好自己能和一名患者配型成功,而患者家属中也有人能与儿子李廷帅配型成功,这样就能帮儿子“换”到一个肾。不过,医生告诉王春芝,这样的几率很小,即便如此,王春芝也要试一试。她希望有同样想法的患者 家 属 可 以 拨 打 早 报 热线82888000联系。对于妈妈的这一举动,李廷帅非常感动,他说,现在筹集手术款也遇到了困难,如果有爱心企业家能够帮他渡过这个难关,他康复后愿意打工偿还。

  记者获悉,根据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活体器官接受人与捐献人之间须是配偶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了亲情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青岛早报 记者 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