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讯(记者 周国芳)17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率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降至0.7%,个人费率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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