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2月3日讯(记者 马俊骥)今天下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济南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山东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山东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9252.8亿元。国务院日前核定山东省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533.8亿元。总体上看,当前山东省债务规模比较适中、风险可控,但也有个别地方偿债压力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5年山东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山东对全省7000多个单位、5万多个建设项目的近10万笔存量债务,逐项进行了清理甄别。经核实确认,截至2014年底,山东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9252.8亿元。从总体上看,当前山东省债务规模比较适中、风险可控,但也有个别地方偿债压力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根据《预算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国务院日前核定山东省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533.8亿元(包含青岛市1090.6亿元)。截至9月底,经本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山东已将国务院下达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不含青岛)全部发行完毕,其中新增债券238亿元、置换今年到期的存量债务债券1728亿元,成为全国第一个圆满完成发行任务的省份,预计可节减政府融资成本80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