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邢婷《中国青年报》(2015年05月11日04版)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的南石社区曾因下辖的多家村办企业实力雄厚成为当地的焦点。在过去7年,这一曾经的“市级文明村”频频陷入“民告官”的尴尬之中,最多一次,300余位村民前往政府部门集体上访。

  有村民称, 当初承诺要带全村4000余名村民共同致富的村支书,在任期间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操持起了自己的生意,代价则是村民利益严重受损。

  究竟怎么回事?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前往南石社区展开调查。

  村民算不明白的“土地账”

  对当地许多村民而言,“地”无疑是长期积压在心头的一块重石。村支书王立平交出的“土地账”让村民们如坠云雾,不明就里。

  早在2000年,时任淄博开发区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王立平与南石村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书》,以每亩2.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南石村集体耕地102.9亩。编号为[01-0179]的契证,显示办理的国有土地面积仅为86.76亩,土地用途为“养殖”。而其余16.14亩集体土地则未办理相关手续。

  2001年7月,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一纸协议,将102.9亩土地转让给淄博庄园集团有限公司,获利数千万元。南石村民认为,王立平此举不仅构成非法转让土地,而且没有给村民应有的补偿。

  2014年6月19日,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南石村属于该街道办事处管辖)在编号为[20140619001]的《调查处理意见告知书》中明确提及:正大房地产在明知16.14亩集体土地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将其转让给庄园集团,构成非法转让土地行为。

  该告知书同时指出:由于该行为已超出《行政处罚法》规定的2年追罚时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已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淄博庄园集团在受让土地后擅自非法超占19.84亩土地的行为,不在正大房地产与淄博庄园集团协议转让范围,该违法行为与正大房地产公司无关。

  告知书称,对淄博庄园集团非法占用35.98亩土地(包括之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16.14亩和非法超占的19.84亩)的行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已依法进行了处罚。

  告知书给出的最终处理意见为:基于正大房地产公司非法转让上述16.14亩土地,给南石社区集体所造成的损失,由南石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向正大房地产公司追偿。

  一些村民对此表示不满:“王立平是村支书,正大房地产公司是他的家族企业,怎么依法追偿?这不就是村干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吗?”

  这本“土地账”远没有算完。

  据该村村民反映,王立平上任后,在未经村民集体决议的情况下,擅自以每亩13万元的价格出卖村集体土地1061.98亩。征地款1.4亿元,青苗补偿款3700万元,拆迁补偿款5100万元,共计2.3亿元的巨款不知去向。

  对此,四宝山街道办事处所作出的编号为[20140625002]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回应称:征地款主要用于南石社区旧村改造工程,卖地款不知去向问题无依据。四宝山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青苗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基本用于南石村旧村改造和村民福利。

  但南石村村民告诉记者,青苗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和去向从未告知任何村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须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并进行相应村务公开。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南石社区旧村改造、土地出让等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经过两委会研究后,均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南石社区现有村民4000多人、1300多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上述村民称,南石社区依法应当推选至少86名村民代表才合法有效,相比之下,本届村民代表会议仅有村民代表39人,尚不到应有代表的半数,“明显不合法”。

  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王立平本人,希望他能对上述村民的种种质疑给予解释,电话中他以“非常忙”为由拒绝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