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而不用挤压耕地资源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各省市都对农民宅基地面积有着严格规定。但是在现实中,多占、超占宅基地现象十分突出,挤占大量耕地资源,农村想发展却无地可用。

  多占、超占宅基地使村庄建设出现了“摊大饼”,对耕地形成了挤占。2004年,上营村人均0.6亩耕地,到2006年时,只剩下了人均0.4亩。2008年滕州市国土部门发现了这个村新建农房占用了部分基本农田,处理了村干部,并依法拆除了6户农民的新房。

  当地国土部门一名干部说:“通村公路修到哪里,农民就把房子盖到哪里。按规定新建住宅占地是要经过县级批准的,但有的农民不打招呼就建,就算占了耕地,事后执法也很难。”

  根据九三学社2013年发布的一份有关城镇化发展的调查报告,我国农村常住人口每年以1.6%的速度在减少,但农村宅基地却以每年1%的速度增加,农村每年建房新增占地200万亩左右,出现了城镇化和农村住宅“两头占地”现象。

  山东省的情况大致相同。据统计,山东省目前农村宅基地总面积达到2083万亩,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总量的68%。其中,“一户多宅”现象比较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大量人口转移到了城市,但宅基用地不但没有减少,从2005年到2012年还增加了约270万亩。

  一方面宅基地闲置浪费,另一方面村里想发展却无地可用。王茂生说,农村发展和城市一样,都为地的事情发愁。

  北古石村东头规划了一个小Ⅱ型水库,今年将要蓄水。村民们把这个水库看做是一次发展机遇,希望能借此发展旅游业,开办乡村旅馆和农家乐。王茂生说:“办这些项目都需要占用建设用地,但村里已经没地可用了。要是占耕地的话,别说我们舍不得,就是镇上也不会同意。所以为了地的事情,村委会一帮人整天唉声叹气。”

  上营村支书高奎贤说,村里还准备建一个文化广场,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但现在已没有多余的建设用地可用。“山上很多地方都是石头,连根草都没有,却还划作基本农田;光依靠种地发家致富基本不现实,想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又缺土地指标,山下一片片的闲置宅基地,荒着很可惜。”他说。

  不想错过发展机会的北古石村,计划通过收回废弃宅基地的方法盘活村庄建设用地。“我们村1021人,却占了380亩建设用地,人均248平方米,太奢侈了。要是规划得好的话,能有100亩地足够了,能节约出二三百亩地。”王茂生说。

  北古石村的这个想法,在农民那里碰了软钉子。村民狄延洪家共有两块宅基地,其中一块荒废了近20年,房子已经塌了。他说:“退回给村集体?没有个满意的说法,肯定不愿意。”

  按照国家规定,“一户多宅”中多余的宅基地应由村集体无偿收回,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应对这些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王茂生说,村里多年没有一分钱集体收入,拿什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