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千百年来,诗中描绘的情景一直被视作亡国之象警醒后人。若用当今视角解读,那隐藏在“山外青山”里的“楼外楼”很可能就是私人会所。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中,对私人会所的定义是:“改变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按照这一规定,济南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的酒店、茶馆等是否属私人会所?这尚待有关部门的权威定论,我们姑且称之为高档场所。我市近日印发的《关于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中提出,今年我市将集中整治“会所歪风”。在该《意见》指导下,本报记者历时月余,对济南历史建筑、公园中设立的酒店、茶馆等高档场所进行了暗访、调查。□本报记者 汤启卫

  明湖楼上,大明湖风光一览无余;一览亭里,千佛山景色尽收眼底;望鹤亭前,趵突泉水叮咚醉人……靠近核心景区、占据观景胜地,曾是这些酒店、茶社吸引客人的一大优势,但现在却有触碰禁令之嫌。山东省印发的《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禁止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休闲、健身、茶楼等设施……

  在记者暗访的公园内经营场所中,有套餐最高收费298元/人的酒店,也有最低消费698元的茶楼,定位不可谓不高档。其中,有些酒店、会所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关门停业,有些酒店积极向大众消费转型,但仍有高档场所未放低身段。今年济南市将集中整治“会所歪风”,这对后者无疑是生死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