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赵兵

  2015年5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将开始正式实施。这些新规的实施会给山东网友的生活带来哪些新变化?本网对此进行了梳理盘点。

  野蛮分拣快件最高罚3万

  《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寄递企业实行各环节24小时全程监控;若出现寄件被抛损等情况,将最高受罚三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寄递企业收寄物品时,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用户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绝验视或者拒不提供安全证明的,寄递企业不予收寄。寄递企业监控设备应当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寄递企业的处理中心、分拨中心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透视探测功能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违反上述要求的,由邮政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办法》还对其他违规情况作为了规定,并规定了处罚标准。

  临时工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新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已经进入调试运行阶段,近期即将启用,下一步将通过网上考试系统、与编制部门核对执法人员身份等方式进一步严格执法人员管理。

  森林保护有了“生态红线”

  《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有7章60条,主要规范了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利用、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山东将近年来林业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上升和提炼,创设了森林生态红线保护制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期目标责任制、林地分级保护制度、征收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和占补平衡等制度。

  南水北调水质要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是全国地方省份第一部关于南水北调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南水北调调水水质应当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禁止在南四湖、东平湖湖区进行人工投饵性的围网养殖。同时,出台胶东地区有关市的南水北调供水价格以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和综合供水价格改革。

  为达到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水质,今后政府将禁止在南四湖、东平湖湖区进行人工投饵性的网箱养殖、围网养殖,已有的网箱、围网设施,要按照规定限期拆除。

  政府采购信息将“六公开”

  自2015年5月1日起,山东政府采购活动中六个方面信息将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整个采购流程六个方面信息。对采购进行全过程信息公开,在全国山东是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