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加大扶危救助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安心过冬
为切实保障我区建档立卡低保户、贫困户、受灾人员、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淄川区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做实做细各项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安心过冬、温暖过节。
城乡低保“保基本”。调整提高了低保保障标准,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054.1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0364人。
善心济贫“保温饱”。对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中的因病、因灾造成的困难户1020户进行救助,发放救助物资面粉1020袋、大米1020袋、棉被1020床、食油1020桶,投入资金42万元。该物资将于1月底之前发放到户。
取暖补贴“保温暖”。低保贫困户实行集中供暖的,对其交纳的取暖费减免30%;部分低保贫困户未实行集中供暖的,对其发放取暖补贴资金60万元,补贴2000户。该资金将于1月底之前发放到户。
医疗救助“保平安”。加大对因病致贫低保贫困户的保障力度,继续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同时,调整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由70%提高到80%,救助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全年累计支出大病救助金360万元,救助低保贫困户2230人次。
临时救助“解急难”。继续巩固和完善临时救助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两项辅助制度。全年对150户因病、因遇重大突发性事故而导致暂时贫困的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累计支出救助金30万元。
暖困救助“润人心”。对因重大疾病、重大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入不敷出,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特困家庭进行暖困救助,救助500户,每户1000元,投入资金50万元。该资金将于1月底之前发放到户。
慈善救助“暖人心”。对由于因病致贫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靠自身能力难以克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慈善救助,全年累计支出慈善救助金208.86万元,救助贫困家庭3244户。
同时,还对受灾群众给予重点救助,发放救灾资金32万元,救助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群众1555人,该项资金将于1月底之前全部发放到受灾户手中,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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