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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任命首批人民陪审员

来源:大众网2015年11月18日 09:23【评论0条】字号:T|T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11月17日上午,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人民陪审员颁证宣誓仪式,新任命的28名首批人民陪审员庄重地举起右手,集体宣誓,高新区人民法院为其颁发任命书。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在法庭上,他们与法官一起审理合议庭案件,并协助法官给出最公平合理的判决,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根据上级要求,经过推荐、筛选、审查、院长提请、人大任命等严格的选任程序,经莱山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任命,孙承夫等28名同志成为高新区法院的首批人民陪审员。此次任命的28名人民陪审员来自于高新区机关企业、高等院校、社会团体、街道社区和乡镇村社等多种领域。在选任过程中,高新区法院对其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到其所在单位和居住地进行调查了解,确保所选人民陪审员均符合选任条件。

  仪式上,高新区法院院长杨波为28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28名人民陪审员面对国旗,高举右拳庄严宣誓,2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我是中国农业大学烟台校区的一名教师,非常荣幸我能成为一名代表人民的‘法官’”陪审员常亮表示,人民陪审员拥有和法官一样的审判权,但这权利同样也是责任,因为他们代表着人民,是维护司法公正与民主的象征,因此他将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正确行使权力,努力树立当代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高新区草埠村村民任允俊也同样表态,将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学习,坚持原则,保持清醒头脑,做好百姓的“法官”。

  随后,杨波院长对已经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他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扩大司法民主,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因此,他就如何切实履职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珍惜荣誉,提高责任意识。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二要认真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三要加强沟通,积极与法院交流。注重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争当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倡导者和践行者,无愧于人民陪审员这一光荣的称号。

  据悉,本次任命是烟台市高新区法院自今年10月1日正式履职以来,首批任命人民陪审员。这标志高新区人民法院民陪审员队伍正式建立。据了解,今年3月新组建的高新区法院目前已经开始收案,下月起将正式开始审理案件。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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