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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扩大稳定岗位补贴发放范围

来源:大众网2015年11月6日 09:08【评论0条】字号:T|T

  根据烟人社发〔2015〕4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莱山区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适用范围由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企业(简称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简称其他企业)。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莱山区符合申请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向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包括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烟台市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稽核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等。申请材料经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上报烟台市主管部门,经区、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企业将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

  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于今年11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2015年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6年4月底前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的,将视为放弃申请资格。详情可咨询0535-6717619。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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