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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防线":芝罘区检察院打造观护志愿基地

来源:大众网2015年8月17日 09:19【评论0条】字号:T|T

  “帮助一个问题青少年,就是帮助一个家庭,通过这样的做法让他们不再犯罪,同时也教会他们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2012年以来,芝罘区检察院组建由35名青年干警组成的“青春防线”志愿者服务队,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犯罪预防等工作,受益对象为芝罘区检察院在办案中接触的需要进行教育矫正的涉罪未成年人、需心理疏导的未成年被害人,以及辖区内进行法制宣传的青少年。2013年2月,服务队开展了烟台市首起涉罪未成人不起诉案件宣告教育仪式。目前,已对9名涉罪未成年人举行了训诫教育仪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服务队还积极与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对接,吸纳涉罪未成年人加入志愿者队伍,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在关爱帮助他人中,学会感恩,学会与人相处,从心灵上彻底回归社会。目前,共组织7名涉罪未成年人走进社区敬老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近5年,辖区内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零。

  今年以来,为吸纳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到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社会救助工作中来,芝罘区检察院牵头建立了“青春防线”观护志愿基地。社会观护基地适用对象为芝罘区检察院做出因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受理后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考察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烟台市检察院或者其他检察机关建议由芝罘区检察院协助考察帮教,经芝罘区检察院、观护基地审查同意的涉罪未成年人。芝罘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副科长刘力萍介绍,社会观护基地成立之前,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可以采取取候审强制措施的,如未成年嫌疑人家在外地,为保障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只能采取批准逮捕的强制措施。这种做法不利于对不同区域的未成年人同等对待,羁押状态很可能会影响到涉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社会观护基地的建立,为给未居住在芝罘区内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考察、帮教和矫正平台,并有条件地为考察、帮教和矫正对象提供学习、培训和就业机会,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和矫正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选择效益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建立观护基地,更有助于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发生。

  观护基地负责向未成年人提供考察、帮教和矫正的场所及基本生活条件,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表现优异、有就业意向并符合就业条件的观护对象,可以考虑提供就业机会,同时指派有社会责任感、品行优良的工作人员担任未成年人的观护人员,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观护计划,检企联手,做好社会观护工作。

  “目前,一名因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正在观护基地接受矫正。虽然案件还没有审结,但观护基地的老师对他非常好,他自身也发生了很好的变化,企业也答应在他承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后,给予其固定的工作岗位。事先做好预防,及时纠正,不让他们再犯错,是很有意义的。”刘力萍说。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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