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开发区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对辖区进行夏季防火检查时,发现烟台壹号娱乐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大队依法提请区管委挂牌督办,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火患,确保消防安全。
自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开发区消防大队监督员深入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公共娱乐以及“九小”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各单位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各层面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日常检查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符合要求,防火门锁安装是否到位;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
在烟台壹号娱乐有限公司,检查人员发现,该单位原本用于紧急疏散逃生的室外疏散楼梯已严重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危害严重,后果不堪设想,该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针对存在的隐患,开发区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下达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向开发区管委提请挂牌限期整改督办,避免在隐患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
目前,该单位疏散楼梯已配备到位。单位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单位消防安全稳定。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