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威海>威海新闻>社会>正文

荣成残疾小伙和母亲遭父亲家暴离家

来源:威海晚报2016年3月1日 08:43【评论0条】字号:T|T

  威海晚报讯 (记者 黄澄)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实施。对因躲避父亲家暴而漂泊在外一年多的子宏(化名)及其母亲来说,这部反家暴法的实施无疑是个好消息,这让他们重新燃起回家希望……

  因为家暴,他和妈妈有家难回

  24岁的子宏是荣成人,从他记事起,家暴的阴影就挥之不散。

  “只要是听见开门的声音,我就心惊肉跳,知道他走到我身后,我都害怕地不敢回头。”子宏从出生起就有残疾,没有办法走路,爸爸因此迁怒于他和妈妈,“只要他心情不好或是喝了点儿酒,回到家都会批头盖脸地骂我们和打我们。”

  子宏每天在家就跟上紧了发条似的,绷紧了身子随时监听着开门的声音。“他在家,手边有什么就拿什么打我们。最严重的一次,他把我妈的脑袋打破,送到医院缝了七八针。”

  多次被家暴后,子宏忍无可忍地报了警。由于无法可依,处警的民警难以对子宏的父亲进行处置,这让子宏的父亲更加肆无忌惮。

  “有一次,他直接用用苍蝇拍把打我脸,把我眼周围都打紫了。”说到这儿,子宏大哭,“好几次我都不想活了,被妈妈劝住了。我想不明白到底做错了什么才让我和妈妈遭这种罪啊!”

  绝望的日子年复一年看不到尽头,子宏妈妈离婚不成,决定逃离。2014年9月,子宏的妈妈带着子宏,在亲戚帮助下,南下安徽打工。

  住的地方,门总是关不紧。直到现在子宏听见门被风吹动的吱吱响声还会从床上猛然惊醒,手不自觉地攥在一起,手心密密麻麻全是冷汗。

  “我知道妈妈很想家,逢年过节我都看见她偷偷在哭。其实我也很想我姨和姥姥。”子宏有些黯然地说,“可是我们有家不能回。”

  婚姻家庭类信访案,家暴占了近三成

  子宏和他妈妈的遭遇并不是孤例。在我们身边许多看不见的角落里,类似家庭暴力随时都可能发生,受害者却很难挣脱。

  《威海市妇联2015年信访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市妇联共接待家庭暴力案件37件,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件的27%。

  从受伤害对象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经济虽然独立,但是顾及孩子幼小抱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一味忍让,助长了对方家暴力行为的多次发生。

  从施暴类型看,男方有赌博、酗酒等恶习造成的家庭暴力占相当大的比例。此外,男方有婚外情,女方与其理论时被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男方有多疑、自私、暴躁等性格缺憾,引起夫妻争吵后忍不住施暴,这种类型的也不少。

  “之前由于对家庭暴力缺乏可操作性具体的法规,并且对反复施暴,又构不成犯罪的家庭施暴者采取措施较难,不能及时有效地惩治施暴者,导致了家庭暴力问题突出。”昨日,市妇联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当然,在这些数据之外,还有更多被家庭暴力折磨的受害者隐藏在公众视线之外,他们日复一日的忍让着、退缩着。

  全国妇联做过一次统计,在我国,24.7%的家庭存在家暴,近90%的家暴受害者为妇女,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报警……

  “感情因素很复杂,很强大。两个人在一起,肯定是觉得对方还可以,因为一次动手就决裂的基本没有,很多女性会宽容忍让,这就造成施暴者反复施暴。”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晓芳表示:“其实不光是女性被家暴,老人、小孩、男方都存在被家庭暴力的危险,但被家暴后很多弱势一方想不到保存证据,难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反家暴法来了,让受害人远离家暴

  3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有了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同时,这部反家暴法,对实施家暴者的处罚有了明确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同居过程中发生的暴力,也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反家暴法还有两大亮点。”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晓芳告诉记者,其中之一就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它规定,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像子宏和他妈妈这样的情况,如果遇到家庭暴力的危险,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姚晓芳说。

  “亮点之二就是,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暴,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姚晓芳说,其中还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精彩推荐更多>>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