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朋友做媒,借酒劲索要介绍费遭拒后
做媒帮人牵线搭桥,本是件大好事。但就在上个月底,做媒的张某却被法院判了刑,这是咋回事?
去年9月,60岁的张某见77岁的老友赵老汉单身多年,便想将同村的李老太介绍给他。张某将这个想法告诉赵老汉后,赵老汉欣然同意,并约好在当年9月2日和对方见面。
当天上午,赵老汉买了水果、酒、菜等,在张某的带领下来到李老太家中。交谈中,双方对彼此的印象不错,但李老太说,这事还要等她和子女们商量一下,让赵老汉等她电话。
为了表达心意,赵老汉将买好的水果送给李老太。从李老太家里出来,赵老汉觉得这事十拿九稳,便拎着酒、菜等来到张某家中,和张某备好酒席,打算庆祝一番。
当天中午,张某和赵老汉边喝酒边聊天,起初气氛十分融洽,不知不觉间1斤白酒下了肚,之后又喝起了啤酒。但在后来的聊天中,已经喝多的两人却发生了争执。
原来,提起这次相亲的事情,赵老汉十分高兴,而张某认为,这件事全是他的功劳,赵老汉应该好好感谢他。借着酒兴,张某便跟赵老汉索要介绍费。
听到张某提到钱,赵老汉心有不悦。他跟张某说,他已经给张某送了酒、食品等礼品作为酬谢,张某不应该再要求其它回报了。但张某听了这话也不高兴了,便和赵老汉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张某用木棍等将赵老汉的头部、面部打伤,随后拨打了110报警,后警方将案件交由经区法院审理。
据办案法官介绍,由于张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几经回忆,张某才完整交代了打人过程。对于打人缘由,张某交代说,当时因为喝多了,他感觉有另外一个人来到他家,并与他发生争吵,他便将那人打了。
经鉴定,赵老汉被张某打成植物人,卧床不起。经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张某伤害的对象为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但张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