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年医保交了140元,这次住院报销了41347.05元,我们只需自己掏17328.2元。现在报销的比以前多了。”近日,市民刘女士从威海市中心医院出院,她的老伴王先生便到文登区社保中心咨询医疗费报销问题。谈起妻子的住院费用报销,王先生心情很愉快,因为今年有了新政策,他们比去年村里患同样病的村民,少花了近7000元。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文登把“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增加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列入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来,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让城乡居民尽享医改成果。
报销待遇提高
年度最高补偿30万元
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文登增建了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最高补偿额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符合规定的居民可享受到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的双重保障。
按照规定,参保居民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先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应标准予以支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参保居民按照一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参保居民按照二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4万元(含4万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超过4万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三级医院均为70%。
患大病居民经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超过大病保险1.2万元起付标准的部分,居民大病保险给予再补偿。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1.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30万元。
定额结算范围增加
35个服务项目纳入其中
据了解,今年文登还增加了定额结算范围,其中室上性心动过速射频消融术、心房纤颤和室上速射频消融术、冠脉支架植入术(1个支架)、冠脉支架植入术(2个支架)、冠脉支架植入术(3个支架)等35个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范围,患病参保人员自2016年1月1日起按规定治疗这35个病种时,医疗费用按照定额结算办法结算。
在定额结算标准内的部分,属于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支付60%。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个人均不负担。患者出院时可直接在医院医保窗口进行结算。
对于市民刘女士来说,她刚好是政策的受益者。刘女士住院进行的是冠脉支架植入术(3个支架),刚好被划入单病种结算范围,她共发生58675.25元住院费,进入基本统筹实际支付额22557.00元,大额救助实际支付额12648.15元,居民大病保险补助6141.9元,应支付统筹金合计41347.05元。故而,只需在医院缴纳17328.2元。
区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没有进入单病种结算范围,按去年走正常住院报销的路子,最多报销34480元,而按现行政策一共可多报销近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