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从2016年5月9日起,国管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由15天缩短至10天,具体的申贷材料也做出相应简化。
那么,在威海,这一时限是多长呢?申请公积金贷款又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这一审批时间,是从借贷人持有关借贷资料提出申请到审批手续走完,借贷人可办理贷款手续为止。当然,如审批中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借款申请人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目前在威海,这一时限从2010年起,就已经调整至10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至于具体的申贷材料,记者了解到,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现房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一式2份;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借款人及配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商品房(现售)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购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售房单位收款账户和借款人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2份。
记者还了解到,如果是外地来威工作(户口不在本市的)的职工,另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省内异地贷款职工,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加盖业务公章)原件;申请人户籍地与缴存地为不同城市辖区的,另需提供缴存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省外异地贷款职工,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加盖业务公章)原件。
此外,商转公贷款职工,另需提供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提前还清贷款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张伯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