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德州市物价局和德州市旅游局共同拟定了《德州市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及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范》,要求旅游景区内摊点做到一货一签,冷饮和小型商品应在价目表上标示。
此外,旅游景区应摆放价格公示牌,标题统一使用“XXX景区门票价格及服务收费公示”,标明普通门票价格、特殊群体或优惠门票价格、导游服务价格和其他服务价格,景区内有另行收费景点应按要求进行公示。景区内停车收费应当在公示牌上标明车型的划分、收费标准、免费车辆范围、收费文件依据、时段,以及各车型的涵盖范围。
景区内摊点要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冷饮和小型商品要使用价目表进行逐一标示。(王明婧 金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