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泰山网3月13日讯(记者 杨文洁 通讯员 李超 周惠娟)3月9日至11日,新泰交警大队集中统一行动,查处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三天共查处醉酒驾驶2起,酒后驾驶23起,无证驾驶5起,未投保交强险8起,非法安装警报器2起,非法改型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96起。
3月11日14时20分,在205国道与开发区光明路路口,驾驶人张某某醉酒后驾驶厢式货车被查处,现场呼气测试为89毫克每百毫升血液。当日15时许,驾驶人刘某某醉酒后驾驶轿车被查处,现场呼气测试为126毫克每百毫升血液。现场执法交警介绍,两名驾驶人对其醉酒后驾驶行为存侥幸心理,认为在外环路上没有交警查车。
目前,两起醉酒驾驶已立为危险驾驶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据悉,这两起醉酒驾驶行为是新泰交警大队今年以来查处的首批危险驾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