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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男子因让车与人发生冲突 被打后将人撞到桥下

来源:东平县公安局2015年2月27日 09:39【评论0条】字号:T|T

  原标题:互不相让发争吵,驾车撞人被刑拘

  东平县男子王某某因为对方李某不让车,双方发生争吵,李某找刘某帮忙打架,被打后的王某某驾驶车辆将刘某等人撞到了桥下,结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25日15时许,东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王某某报警:称有人闹事。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及时救助伤员,并依法对此案立案调查。

  经查,王某某驾驶轿车和李某驾驶的驾车在一个桥上相遇,两人互不相让,致使辆车距离半米停下,双方相互发生争吵,李某叫来朋友刘某,刘某动手殴打了王某某几下子,被打后的王某某很是生气,就拨打110报警求助。王某某报警后,觉的自己委屈,就想着驾驶车辆吓唬一下对方,王某某随后驾驶着自己的轿车向后到了大约有1米远,突然加速向前通行,将站在车旁的刘某和路过的赵某碰下了桥下面,王某某也随着车辆掉在了桥下,车辆翻了一个个后将刘某和赵某压在了车下面,王某某却在车没爬出,没有受伤,但也受到了惊吓。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及时救助伤者,帮助医务人员将刘某和赵某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2月26日,案件查清后,东平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处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人的性格各不相同,遇事一定要冷静,冲动是要受到惩罚的,将会面临双方甚至多个家庭的不幸。所以,人生在世,没有过不去的事,凡事要多想想后果,三思而后行。

  (东平县公安局戴庙派出所郭传增供稿)

标签: 东平 冲突 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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