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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余额 也属家庭收入

来源:中华泰山网2014年12月25日 13:42【评论0条】字号:T|T

  中华泰山网12月25日讯(记者 孙惠)昨日,记者从泰安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为规范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泰安市政府根据本市情况制订了《泰安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记者了解到,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是指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时,根据需要委托市、县(市、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提出救助申请的居民个人或者家庭(以下统称申请人)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并出具书面报告的活动。

  根据办法,市、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人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申请后,按照规定需要了解其经济状况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委托核对机构进行调查核实。本次核对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其中,家庭收入包括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财产包括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等多项内容,办法中明确提出,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余额也属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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