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泰山网8月18日讯 (记者 巢晶) 昨日,记者从岱岳区获悉,岱岳区下发了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对于区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公布。
据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岱岳区政府对区级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单位有35个,区级行政许可事项115项;具有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单位有21个,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2项。对于这些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岱岳区进行了公布。
比如区政府有国有、集体水域滩涂养殖许可,农村宅基地审批,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审批,地名审批,校车许可证等审批职能;教育局有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公办小学、初中的设立与撤销,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审批职能。其中,交通和运输局所具有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最多,有11项。
另外,地税分局所具有的印花税票代售许可暂停实施;水务局所具有的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许可、水产鱼苗生产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许可、渔业捕捞许可也都暂停实施。
岱岳区要求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公布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办理审批,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时限要求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示。
据悉,今后随着国家、省、市对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相关部门也会做出相应调整。初审上报类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类等事项按照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统一集中办理的原则,在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办理。同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