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山东男子奸淫继女获刑14年 住校回家都不放过

A-A+2014年8月18日09:17法制网-法制日报评论

  原标题:男子多次奸淫留守继女获刑十四年

  记者余东明通讯员李英燕 男子与再婚妇女结婚后,竟然以离婚为要挟奸淫年幼的继女,并在妻子外出打工后多次施暴。2008年10月份,39岁的牛某与离异妇女余某结婚,余某带着8岁的女儿婷婷(化名)来到牛某家共同生活。

  法制网讯 记者 余东明 通讯员 李英燕 男子与再婚妇女结婚后,竟然以离婚为要挟奸淫年幼的继女,并在妻子外出打工后多次施暴。近日,经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依法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十四年。目前,判决已生效。

  2008年10月份,39岁的牛某与离异妇女余某结婚,余某带着8岁的女儿婷婷(化名)来到牛某家共同生活。开始一家人生活还好,2011年夏天一天晚上,牛某以与其母亲离婚为要挟奸淫了婷婷,并在婷婷懊恼之际进行了打骂。2013年余某外出打工,牛某更是多次强行奸淫婷婷,就连每周的住校回家都不放过,每次婷婷反抗都会遭到殴打。原本开朗的婷婷变得沉默寡言,直至后来辍学。2014年年初,婷婷感到下身发痒,才将实情告诉了姨妈,并表示再也不愿回到继父家生活。姨妈领着婷婷报警,遂案发。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