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发布2015企业工资指导线 确定增长基准线为10%
中华泰山网3月2日讯(记者 刘小东)3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去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确定为10%、上线为18%、下线为4%。
据了解,这是山东省连续17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4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238元(估算数)为基数确定,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4%。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