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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未成年人因琐事发生口角 一人重伤四人

来源:中华泰山网2014年11月6日 08:50【评论0条】字号:T|T

  中华泰山网11月5日讯(记者 杨文洁 通讯员 韩冬)只因琐事发生口角,15岁的郭某某便伙同其他三名未成年人对未成年受害人赵某某拳打脚踢,致使受害人脾破裂并行脾脏切除。近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4月13日13时左右,被告人郭某某与被害人赵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郭某某用随手捡起的木棍对赵某某进行连续殴打,后董某等三名未成年人(其中两人未满14周岁)也参与到殴打被害人当中,对被害人拳打脚踢,致使被害人赵某左后季肋部外伤致脾破裂并行脾切除,经鉴定为重伤。

  据了解,此案件被检查机关诉讼至岱岳区人民法院,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四名被告人与受害人是同村邻居,彼此间也没有其他恩怨,打架也只是因为琐事发生口角导致。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工作思路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理念,岱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多次到被告人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劝说被告人家属积极进行赔偿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同时,也在庭前和庭后为被告人进行了心理辅导,为未成年被告人的积极认罪伏法和改过自新提供帮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对两名未满14周岁的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其余两名未成年人减轻刑事处罚的判决。

标签: 未成年 重伤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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