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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审判引入心理辅导 “从心”挽救未成年被告人

来源:中华泰山网2014年7月23日 10:50【评论0条】字号:T|T

岱岳区法院进行心理辅导 。 通讯员 摄岱岳区法院进行心理辅导 。 通讯员 摄

  中华泰山网7月22日讯(记者 杨文洁 通讯员 张丽 韩冬)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近日在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采用心理咨询的方式,为失足少年煲上了一碗“心灵鸡汤”。

  被告人小王(化名),案发时17岁,因盗窃罪被检察机关诉至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们了解到被告人家庭情况十分困难,父亲偏瘫在床,母亲患有高血压,家庭收入主要靠母亲种地、打工,而被告人上网成瘾,多次行窃并被公安机关处罚。经过认真研究讨论,法官们认为,针对此案件不能只进行单一的刑事处罚,通过心理疏导,使被告人认识到错误所在,帮助其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走出犯罪的歧路更为重要。

  2014年7月22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李泓,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少审庭副庭长、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张丽,与被告人一起坐在了岱岳区法院“心灵驿站”的圆桌前,开始了一次特殊的心理辅导。通过谈话,使得被告人充分认识到了家庭的困难和自己的错误,更加深刻的理解了社会和法院在对其教育和改造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

  近年来,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坚持庭前准备、庭中疏导、庭后谈心等做法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将专业心理咨询纳入未成年人审判过程中。在法院现有法官中,已有24名法官考取了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法院新建少年审判庭、心理咨询室等专业设施,不断完善案件的审判环境。专业的心理学知识在审判中能够从心理学角度更深层次的剖析未成年人的犯罪动因,寻找症结所在,最终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处罚和量刑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为未成年人判前安抚、判后矫正工作提供了正确的操作方向。通过上述举措,使未成年人的感化、教育、挽救工作达到更为良好的效果,极大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的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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