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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五十岁失独母亲欲借卵生子

A-A+2014年7月23日16:58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7月23日讯(张帅 于鹏)2014年1月份,胡阿姨25岁的儿子不幸去世,这让她成为全国众多失独母亲当中的一位。为了能够“拯救”自己失独的命运,胡阿姨打算再要一个孩子,但是经过医院的反复检查确认后,胡再次面临一个残酷的现实,由于自己的年龄问题,卵细胞已经无法达到成功受孕的标准。

  希望“借卵生子”的赵阿姨却需要面临一个难题:卵子紧张,医院方面表示,如果希望“借卵”,仅排队就得超过十年。

  借卵之困 失独母亲再生育受阻

  儿子在世的时候,50岁的胡阿姨在儿子的帮助下学会了在网上跟儿子取得联络,儿子离开了,胡突然发现自己陷入了深深的孤独当中。

  “能不能把你们认识的失独者的电话告诉我,我太孤独了,想跟他们联络一下”,当记者告诉他们在网络上有不少这样的QQ群时,胡阿姨告诉记者自己除了跟儿子联系,对网络一窍不通。

  与记者接触的部分致力于维权的失独者不同,胡阿姨有着近乎执拗的目的,“国家的那些什么补助我统统都不想要,我只想要再生一个孩子”。

  胡阿姨开始在济南的几家医院就诊治疗,但最终的结果却并不乐观,由于年龄的问题,胡阿姨自身的卵细胞已经无法成功受孕。

  胡阿姨曾经在电视台的一档栏目上看到,一位54岁的失独妈妈再医院的干预下最终再次成为了母亲,这让胡阿姨羡慕不已。

  在经过反复思考后,“借卵生子”这四个字出现在她的脑海里,既然自己卵子不行,能不能通过医院在借用她人的卵细胞再生育呢。抱着一丝希望的胡阿姨再次找到医院,却再次等来了坏消息。

  “医生告诉我,现在医院根本没有卵细胞,如果要排队等待的话,大概要等十年”,医生的话让胡阿姨的心凉到了底。

  “我也知道现在借卵不容易,但是我们真的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了”,胡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媒体身上,希望能够通过媒体的帮助,让自己能赶上再生育最后的末班车。

  捐卵 掣肘颇多的再生路

  记者了解到,卫生部2006年发布的《关于引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的第六条,对“借卵”有明确规定,捐赠只能在通过审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开展,赠卵者仅限于接受人类辅助升至治疗周期中取卵的妇女,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

  这就意味着,国家对卵子捐赠者的主体有着十分严格的限制,由于通常情况下女性每个月只会排出一枚优质卵子,捐卵则要求女性处于辅助治疗中,一次排出多枚卵子,在供自身治疗使用之外,可以选择捐赠。

  “虽然现在借卵生子在技术上并不难实现,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并不愿意通过合法的方式捐献卵子”,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医师孙伟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规定,捐赠方跟受捐方是不能相互联系的,“即使捐赠者指定要捐赠给失独者,医院也无法直接安排这样的手术”。

  “我也知道这很艰难,但是我也只能求助媒体,希望你们能够帮我想想办法,让医疗机构优先照顾一下我们这些可怜的失独母亲”,当记者把了解到的情况告诉胡阿姨的时候,她啜泣着恳求记者能够再帮她想想办法。

  山东红十字会医院专家潘慧贞接触过众多的失独家庭,“这个年纪,卵子比黄金还要珍贵”。

  潘慧贞告诉记者,女性一般的排卵时间是30年,由于失独母亲的年龄大都在45岁以上,每一颗卵子都代表一次不可多得的机会。她建议有再生育医院的家庭一定要抓紧时间到医院就诊,不要错过最后的机会。

  免费援助“再生育”失独家庭

  从2014年母亲节开始,齐鲁公益联盟的三家媒体齐鲁网、齐鲁电视台、山东商报,将共同推出关注“失独家庭”的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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