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泰安3月26日讯 3月26日,在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了解到,该局对泰安市部分企业的行政处罚公布信息。其中,山东雷诺服饰公司因以次充好被处罚款近万元。
据了解,2016年,山东雷诺服饰公司因为以次充好出现在泰安市质监局行政处罚表中。今年初,泰安市质监局对山东雷诺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衣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该公司生产的大衣含量不符合相关要求,采用不合格大衣冒充合格大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要求,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最终,泰安市质监局于2016年1月11日对山东雷诺服饰有限公司做出罚款9000元的处罚决定。
本次行政处罚表共公布了17个处罚案例,除却今年的1例,2015年有16家企业被处罚,涉及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已经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未依照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以及工程设备安装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等案例。泰安市质监局对15家不合格企业采取了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