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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5分钟刻录电子卷宗 方便律师阅卷获好评

来源:大众网2016年3月2日 15:40【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泰安3月2日讯 近日,一起盗窃案件嫌疑人的辩护人艾律师到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服务中心申请阅卷,该院检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卷宗系统,仅用5分钟时间便为其刻录了一张电子光盘,这一新的阅卷方式令艾律师感叹不已!“本打算拿出两个小时来阅卷,并自带了相机准备拍摄,没有想到现在检察机关为律师阅卷提供了这么大的方便!”

  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规定中提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电子化阅卷,允许刻录、下载材料。”岱岳区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该规定,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在对辩护人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核认证后,依照法律规定向律师和经过许可的其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使用光盘方式复制、并加载防护措施的电子卷宗。

  这一举措大大节约了律师的阅卷时间,为律师执业提供了方便。

标签: 泰安 电子 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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