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起至今年年底,泰安市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在消防车通道随意停放机动车、摆摊设点等行为。
整治范围是泰安城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居民社区、市政道路等用于灭火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针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社区,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未设置标识的行为;在消防车通道随意停放机动车、摆摊设点,设置铁桩、石墩、栏杆等障碍物,违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在消防扑救面一侧种植树木,设置灯杆、棚子、架空线路等妨碍登高操作的行为。
在整治中,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联合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在消防审批、验收、日常检查工作中加强排查整治。对居民社区内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由公安派出所牵头,联合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单位立即整改。对因历史、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整改的,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