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公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泰安23处入围
近日,我省公布《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此次共有418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分为抗战遗址、纪念设施、古遗址、古墓、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以及其他类别,共计7大类。其中,泰安有23处文物保护单位“榜上有名”。
此次共有418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抗战遗址、纪念设施共计77处,1938年位于新泰市天宝镇的山东省委旧址暨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司令部旧址,以及1946年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的泰安抗日烈士公墓等5个泰安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在古遗址类别中,共有124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东周至汉时代的宁阳县东庄镇郕城故城等6处泰安文物保护单位在列。
此外,在34处古墓、84处古建筑、5处石窟寺及石刻以及8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中,泰安都有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其中,古墓有2处,古建筑4处,石窟寺及石刻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处。据统计,在此次入选的418处文物保护单位中,泰安共有23处文物“榜上有名”。
据了解,根据要求,入选的文物保护单位要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特别要利用2015—2016年集中对抗战遗址、纪念设施进行修缮保养的时机,确保文物安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教育警示作用,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