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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可依"泰安民警面对狗狗扰民也挺无奈

来源:齐鲁晚报2015年6月11日 09:33【评论0条】字号:T|T

  近一个月来,泰安市警方收到养狗扰民的报警和举报27起,其中一起中击毙了失控的大型犬。5月20日起,多部门在社区张贴《文明养犬公约》。6月份以来,相关案件明显下降。

  每年夏季都是犬扰民和伤人的高发期。最近一个多月,通过各种渠道举报养犬扰民和伤人的就有27次。其中12次报警,11次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举报,还有4次通过“9600110民生警务平台”举报。其中大部分是扰民的举报,5月3日在南关菜市场、5月10日在上高镇,还分别有一次狗咬伤人的纠纷案件。

  从5月开始,泰安公安治安支队开始查处养犬扰民的行为,对狗扰民和伤人的案件集中处理。执法中民警也有很多无奈之处,因为泰安市政府1998年3月发布过《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而泰安市没有地方性法规立法权限。在2007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已经停用。

  民警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七十五条第一款:“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和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在实际执法中,民警大多只能对养犬扰民的人口头警告。因为缺乏法律依据,也没有控制犬的工具和场地,对找不到主人的流浪大型犬和烈犬并没有更好的办法。其中一只失控的犬确实对周边居民安全造成威胁,民警将其击毙。

  5月20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市综治办、文明办、爱卫会、畜牧局、工商局、城管局等印发了3万多份《文明养犬倡议书》,2万多分《泰安市文明养犬公约》,从道德角度呼吁市民文明养犬,得到了养犬市民的响应,很多养烈性犬和养多条犬的市民把犬送回农村老家。民警说,济南和青岛的治安支队都有养犬办,有经验可以借鉴。他们建议向省级人大提议,尽快出台省级有关养犬的管理规定,让治理养狗扰民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对养犬扰民的报警,各派出所都加快出警速度和处置力度。现在这类案件已经明显下降。


标签: 泰安 民警 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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