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新泰市工商局开发区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水泥质量问题的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六万元,并对销售不合格水泥的经营户陈某立案调查。
不久前,市民王先生在位于新泰市经济开发区西周村附近的水泥经营户陈某处,购买了20吨水泥用于楼房建筑,使用时却发现,该批水泥凝固性差,明显存在质量问题。3月31日,王先生投诉至开发区工商所。
接到投诉后,开发区工商所执法人员对王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陈某赔偿王先生人民币六万元。鉴于陈某无法提供从事水泥销售活动的任何合法证照,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活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