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泰安>泰安新闻>民生百态>正文

养猪场里种罂粟泰安新泰一男子获刑五年

来源:齐鲁晚报2015年4月11日 09:34【评论0条】字号:T|T

  泰安新泰一男子因种植大量罂粟,被巡逻民警发现后及时铲除。该男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5月7日,新泰市公安局民警对放城镇某村巡逻时,意外发现村民刘某家的养猪场里姹紫嫣红,煞是好看。民警走近一看,大吃一惊,原来在二分地左右的养猪场里密密麻麻地种植了一大片罂粟,有些已经结了乒乓球大小的壳。民警马上将刘某控制,并及时铲除所有罂粟。经统计,刘某私自种植的罂粟多达8500余株。

  据刘某交代,2014农历一月份,他在自家养猪场的空场里种了“大烟壳子”,其也知道私自种这些东西国家不允许,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新泰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违反法律规定,私自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数量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 泰安 新泰 养猪场

精彩推荐更多>>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