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21日讯(记者 殷会丽)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省公安厅副厅长、纪委书记任建军发布2015年全省水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执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董秀娟介绍,2015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6μg/m3,同比改善7.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1μg/m3,同比改善7.7%;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5μg/m3,同比改善23.7%;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1μg/m3,同比改善10.9%;“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14.7天,同比增加了15.1天;重污染天数为29.9天,同比减少了4.8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46,同比改善7.9%。
记者了解到,2015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3261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1971万元,合计发放11290万元。全年临沂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1471万元;德州市和聊城市获得的资金最少,为310万元。
2013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召开3次常务会议、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别与17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推动实施了省会城市群联防联控机制,基本建立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另外,我省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的约束性机制稳定发力。将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纳入年度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有效调动了各级党委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每月公布1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改善幅度排名,公开全省大气污染源达标情况和环保监管情况。截至2015年12月,全省共8000余家涉气排放企业公开了相关信息。对上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且季度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市,实行涉气建设项目从严审批。2015年,先后对3个市实行涉气建设项目限批。2015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对6936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6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