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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车主得罪人车胎频遭殃 被当活靶子一月爆8次

来源:半岛网2013年5月21日【评论0条】字号:T|T

刘先生的车后轮胎被射钉枪打上两颗长钉刘先生的车后轮胎被射钉枪打上两颗长钉
半岛网5月21日消息 “吃了亏,却不知道找谁说理,真是郁闷。”市民刘先生,一直以来被一件烦心事困扰,2012年10月份,他搬到李沧区文昌路上的丰和苑小区入住,停在楼下的摩托车无端被放气、扎带,起初以为是有人恶作剧,谁知年后事情愈演愈烈,摩托车轮胎直接被用射钉枪钉上钉子。对此,律师建议他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的同时应报警,当财务损失到达一定额度后,由警方立案侦查。

  近日,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2012年10月份,他入住李沧区文昌路上的丰和苑小区后,之后就出现摩托车无端的被放气的情况,每月能有一到两次。起初还以为是恶作剧,谁知道春节过后,摩托车由被放气上升到被扎带,频率也有所增加。最让刘先生难以接受的是,4月28日下午,他的摩托车后带被人用钉了两根长钉,轮胎直接被穿透。

  “这两根长钉一看就是用射钉枪打上去的。”刘先生说,因为小区其他人的车都没事,唯独自己的车屡屡中招,所以,刘先生怀疑是有人故意所为,但自己又实在不知道得罪了谁,遭来这么大的报复。5月份到现在,他的摩托车又被扎了8次带。由于不知道是谁动得手脚,也不掌握犯罪证据,他吃的亏只能往自己肚子里咽。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李律师表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达到一定额度的,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她建议受害者报警,财务损失达到立案标准后,警方有义务立案侦查。

  “警方立案前,受害者应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李律师提醒说,可以通过在小区安装监控等办法,来获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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