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的车后轮胎被射钉枪打上两颗长钉
半岛网5月21日消息 “吃了亏,却不知道找谁说理,真是郁闷。”市民刘先生,一直以来被一件烦心事困扰,2012年10月份,他搬到李沧区文昌路上的丰和苑小区入住,停在楼下的摩托车无端被放气、扎带,起初以为是有人恶作剧,谁知年后事情愈演愈烈,摩托车轮胎直接被用射钉枪钉上钉子。对此,律师建议他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的同时应报警,当财务损失到达一定额度后,由警方立案侦查。近日,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2012年10月份,他入住李沧区文昌路上的丰和苑小区后,之后就出现摩托车无端的被放气的情况,每月能有一到两次。起初还以为是恶作剧,谁知道春节过后,摩托车由被放气上升到被扎带,频率也有所增加。最让刘先生难以接受的是,4月28日下午,他的摩托车后带被人用钉了两根长钉,轮胎直接被穿透。
“这两根长钉一看就是用射钉枪打上去的。”刘先生说,因为小区其他人的车都没事,唯独自己的车屡屡中招,所以,刘先生怀疑是有人故意所为,但自己又实在不知道得罪了谁,遭来这么大的报复。5月份到现在,他的摩托车又被扎了8次带。由于不知道是谁动得手脚,也不掌握犯罪证据,他吃的亏只能往自己肚子里咽。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李律师表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达到一定额度的,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她建议受害者报警,财务损失达到立案标准后,警方有义务立案侦查。
“警方立案前,受害者应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李律师提醒说,可以通过在小区安装监控等办法,来获得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