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9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史清春) 7月6日,在湖滨北路一歌厅门口,一男子因为和歌厅老板有矛盾,竟往身上浇满汽油,想用自焚给歌厅老板施加压力,结果被赶来的民警说服,并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7月6日下午,德城公安分局长庄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湖滨北路某歌厅门口有人自焚。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男子情绪激动,身上淋满汽油,右手紧握打火机,扬言要点燃洒有汽油的衣服。当时天气炎热,现场汽油味扑鼻,一旦点燃,必然危及男子生命。
经过民警耐心劝说,该男子将手中的打火机扔掉,并答应和民警一起到派出所。经了解,该男子姓王,34岁,内蒙古人。今年5月份在陵县,王某因与某歌厅老板苏某发生了矛盾,两人打起架来,王某被苏某打成轻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但目前尚未解决。
王某说,因为迟迟等不来结果,他非常焦燥,于是在7月6日15时左右,手拿装满汽油的两个矿泉水瓶来到这家歌厅门口。准备实施自焚,借以给歌厅老板苏某施加压力。
为了避免王某进一步采取过激行为,民警先将苏某带到派出所了解事情经过,并对双方予以调解,后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苏某赔偿了王某一定数量的医疗费及其它损失费。
据了解,长庄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经德城分局审批对王某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王某自愿接受处罚,并对派出所帮其调解被打一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