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谭曙光 李晓梅) 博兴县一村民薛某在村里做着馒头生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可是薛某心里就是觉得不如别人,感觉被人看不起,经常性半夜里醉酒后一个人出来,趁村民熟睡之际放火毁坏村民财物,起初烧点柴火堆,后来竟然一次烧了两辆汽车。
4月29日凌晨,博兴县锦秋办事处辖区两户村民报警,称停放在自家门口的汽车被人放火烧毁,损失价值15余万元。派出所民警赶至事发现场后,发现两辆车已经报废。案发后,博兴县委领导高度重视,亲临东关村案发现场,并在锦秋办事处召开相关单位调度会,要求公安局尽快破案,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博兴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5月30日,专案组在薛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我就是感觉被人看不起,心理很自卑。”就这样,薛某只要这样的自卑感涌上心头,就会在夜里喝闷酒,喝到凌晨一两点后就在村里四处转悠,看什么不顺眼就烧什么。“其实,这快一年了,我出来烧东西的事情,我都没告诉过家里人,这次烧了汽车,玩大了。”薛某想到家里的老人和孩子现在是后悔不已。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薛某自2011年4月份以来,其酒后多次窜至锦秋办事处东关村、南隅村故意毁坏村民财物,作案20起,涉案总价值近2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查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