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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职人员酒驾致一人死亡 怕丢工作嫁祸死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2013年5月21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5月20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徐法新)昌乐某单位公职人员李某酒后驾驶刮蹭了别人的车还不知悔改,结果继续驾驶时车辆翻倒,致车内一人不幸去世。20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李某被民警找到后,坚称当时是死者开车,直至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后,才终于承认。

  5月1日,34岁的李某吃午饭时喝了酒,这时同事戴某打来电话,让李某去接他,李某随即欲驾车赶往戴某住处。在倒车时,李某的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刮蹭。看到附近没有人,李某没有停下,直接开走了车子。

  在途中,被刮蹭轿车的车主给李某打来电话。原来该车主已经看到是李某驾车将自己的车刮伤,由于认识李某,随后打了电话要求协商解决。接到戴某后,李某又驾车找到被刮蹭车的车主,到修理厂协商修理问题。

  协商好后,李某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酒后驾车的危险,又继续开车带着戴某行路。在经过一条拐弯路段时,由于车速太快,他驾驶的轿车翻入了路边沟中。

  李某和戴某被送往医院后,戴某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不幸去世。而李某受伤并不严重,随后离开医院。

  事发第二天,交警就找到了李某。而这时李某一口咬定,事发时不是自己开的车。可这与民警在调查、走访中得到的信息不同。

  在随后十几天的时间里,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分析,通过对当事人受伤部位、事故车的技术鉴定及走访群众的证人证言,最终确定李某就是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随即对李某采取了刑拘措施。

  20日,昌乐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被刑拘后的李某面对大量警方调查的事实,最终不得不承认上述事发经过。事故发生后,得知戴某已经去世,他害怕自己酒驾被处罚,继而丢掉工作,就想将责任推到戴某身上,让警方不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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