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京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京石化工”)标称由该单位生产的“蓝岳极压抗磨锂基脂(15kg/桶2号)”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山东京石化工进行了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8元,罚款200元。

  据悉,山东京石化工此前自济南市天桥区泉胜物流园内路边购买“极压抗磨锂基脂”产品,产品包装无任何标识,无法提供购买凭证。山东京石化工将上述购买的产品直接灌装到自己的包装桶进行销售,包装桶为山东京石化工仿照市场上同类产品设计,产品未经过自检合格。

  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0日,接到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2021年11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流通领域抽检的标称生产单位为山东京石化工生产的“蓝岳极压抗磨锂基脂(15kg/桶2号)”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山东京石化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依据该条例,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8日依法对山东京石化工下达了青黄市监罚〔2022〕3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208元,并处罚款200元。

  据企查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山东京石化工成立于2020年11月19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对于此事,山东京石化工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由于对涉事产品不了解,因此买到了不合格的产品,目前该公司已经不再经营“极压抗磨锂基脂”产品,罚款已经缴纳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