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

  了解政务数据不再靠“打听”  ◆建设政务数据开放网站 ◆无条件开放数据通过网站向社会开放

  □记者 陈晓婉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对政务数据,威海润泽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秦维涛渴求已久。“我们公司做肉类进口,对国内市场、区域市场的肉类进口量的数据、行业中同行进口量的数据都有需求。过去这类数据没有官方获取渠道,大家只能通过各种小道消息打听,既不科学也不准确。”秦维涛说,“这些数据开放后,我们就可以在官方数据的指导下作采购决策,不用再一窝蜂地搞采购,从而实现更科学的供需分配。”

  1月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2月1日起《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将在我省施行,为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提供依据。《办法》对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的范围、分类、途径、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无条件开放的政务数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直接获取。

  《办法》明确政务数据按照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种类型。对无条件共享类的政务数据,使用部门可以通过省级或者市级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直接获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的政务数据属于有条件共享或者不予共享类型的,应当在本部门编制的政务数据管理目录中注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依据。

  数据开放方面,《办法》明确要建设政务数据开放网站,向社会提供数据开放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本部门政务数据的开放范围,开放范围内的政务数据分为无条件开放和依申请开放两种类型。对无条件开放的政务数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直接获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务数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针对群众办事手续繁琐、证明材料多,政务信息不共享等备受诟病的问题,《办法》明确要求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数据互联和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法》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在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手段获取的电子材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纸质材料。

  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介绍,目前我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依申请办理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有序推进,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整合迁移和对接工作全面启动。省级900余项依申请事项已完成统一业务出入口整合,25个省级自建系统398项政务服务事项正在进行迁移或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