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条不到1毛!济南15万条公民信息“裸奔”
买保险、做装修后,却莫名其妙接到楼盘销售、贷款推销的电话……越来越多的市民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面临“裸奔”的隐患。近日,历下区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也揭开了信息泄露的幕后“黑色链条”:在该案中,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家庭装修的业务员、楼盘销售的推销员、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电话推销员,这些看似无甚关联的人因为金钱关系“联手”,导致15万条公民信息泄露。而这些信息的售价,每条还不足1毛钱。
法院经审理查明,28岁的被告人刘某系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工作中获取了部分涉及公民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的个人信息,刘某与25岁的同事、被告人谢某经预谋后,商定由谢某联系客户,刘某提供信息出售给做无抵押信用贷款的业务员、做楼盘销售的推销员等以获利,自2017年5月至6月,刘某单独或伙同谢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6次,向之前从事家庭装修工作的被告人吴某振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次。
卷宗材料显示,2016年3月,刘某系某保险公司的业务推销员,公司和某银行合作,由公司出业务员,某银行提供在银行有信用卡透支业务的人员信息和电话,他们拨打电话询问客户是否办理信用卡还款分期业务,顺便推销公司的保险,如果推销成功就算个人的业绩。刘某和谢某合作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谢某替其联系购买人,谢某和客户之间谈好价格和条数后,购买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款,交易成功后刘某再给谢某提成30%左右。
被告人谢某的供述证明,刘某是她的主管,有一次刘某让她找客户卖这些信息赚钱,她就在微信里问朋友有没有要个人信息的,她的朋友大多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有在保险公司做业务员的,有在装饰公司做业务员的,他们需要客户的个人信息来推销业务。
历下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3661条、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58726条,其中2000条系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未遂,以上共计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92387条,非法获利共计12250元;吴某振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3661条,非法获利共计1800元;谢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6269条,非法获利共计1150元。综上,三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152317条,共计非法获利15200元。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平均每条不足0.1元。
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的是公民的隐私权,这些信息有可能被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威胁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近日,历下区法院依法判决3名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刘某、吴某振、谢某有期徒刑4年、1年3个月、1年,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5000元、3000元。目前,本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