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一条路的门牌上看到,有着同音不同字的两个名字,门牌上有的写着“济泺路”,有的写着“济洛路”。

  “这条路上有的门牌上面带着二维码,上面写的是‘济洛路’看着好像是最近安装的,还有的门牌写的是‘济泺路’,有两个不同字的路名。”壹粉说。

  据了解,根据《水经注》的记载,“泺口”是最为标准的地名。崇祯十三年(1840)的《历城县志》上,依然写作“泺口镇”。

  但是,崇祯六年(1833)刊印的《历乘》中,却将泺口镇写为“雒镇”。到了清朝中期,文人们还在较真,“泺”字究竟怎么写才规范?在乾隆时期的《历城县志》中,在介绍“雒口镇”时,有一段小字注解,翻译过来大意为“应该按照《水经注》,把‘雒口’改为‘泺口’”。但并没有多少人因此而改正。又因为“雒”与“洛”通假,“雒口镇”也就自然而然被简写为“洛口镇”。

  民国时期,“洛口镇”与“泺口镇”两种写法并存。1934年罗腾霄著《济南大观》写作“洛口镇”,1936年倪锡英著《济南》则写作“泺口镇”。

  1982年《山东省济南市地名志》将“洛口”、“济洛路”规范为“泺口”、“济泺路”。不过,由于时俗使然,在一些特有名词上,“洛口”还沿用。如1984年济南泺口酿造厂重新注册商标,从时俗将泺口醋以“洛口醋”注册并获准。

  “路边门牌号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本地人看着都感觉有点混乱,估计外地人来了更不明白,希望能统一起来。”壹粉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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